培訓優勢:
20年辦學!專業師資!全新設備!
培訓宗旨:
真才實學!學以致用!終身受益!
培訓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廣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國家安監總局第30號令》第三十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最高罰款10萬;
第十條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當到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符合AQ/T8011-2016標準)
第二十一、二十二條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換證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
低壓電工作業考證
低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
培訓條件:年滿18周歲,體檢合格,初中以上學歷,有一定電工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
培訓內容:按照應急管理局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低壓電工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的標準,進行考前培訓。
考試時間:全省統考,每月11-20日安排理論考試,80分合格,理論合格后安排實操考試,80分合格
考試不合格只允許補考一次(補考免補考費),補考不合格需重新參加培訓
報名提示
身份證和初中以上畢業證
實操訓練需自帶工具:如指針式萬用表、螺絲刀、鉗子、電工刀、絕緣布等
高壓電工作業考證
根據原國家安監總局《電工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和原《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做好特種作業(電工)整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8]18號)的規定
高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
培訓條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學歷,有一定電工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
培訓內容:按照原國家安監總局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高壓電工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的標準,進行考前培訓。
報名提示
身份證和初中以上畢業證
電工復審換證
根據原安監總局第30號令的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到期復審或到期換證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提出申請,過期失效;
復審考試:只需參加理論考試,80分合格,不合格只允許補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