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廣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國家安監總局第30號令》第三十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最高罰款10萬;
第十條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當到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安監局備案的培訓機構)
第二十一、二十二條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換證的,應當在期滿前90日內。
低壓電工作業考證
低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
培訓條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學歷,有一定電工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
培訓內容:按照國家安監總局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低壓電工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的標準,進行考前培訓。
考試時間:全省統考,每月11-20日安排理論考試,80分合格,理論合格后安排實操考試,80分合格
考試不合格只允許補考一次(補考免補考費),補考不合格需重新參加培訓
報名提示
請準備一寸白底彩照2張+電子檔照片,身份證復印件2份,初中畢業證2份。廣東省特種作業操作證考核申請表2份,所有表格填寫都要用黑色水筆,不能涂改。
實操訓練需自帶工具:如指針式萬用表、螺絲刀、鉗子、電工刀、絕緣布等
高壓電工作業考證
高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
培訓條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學歷,有一定電工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
培訓內容:按照國家安監總局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高壓電工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的標準,進行考前培訓。
電工復審換證
根據安監總局第30號令的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到期復審或到期換證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提出申請,過期失效;
我校是經東莞市安監局備案的培訓單位,常年接受全市特種作業人員(電工、制冷、焊工、高處作業)考證、復審、換證,每個月定期開班。
復審考試:只需參加理論考試,80分合格,不合格只允許補考一次!
復審或者是換證復審需準備的個人資料如下:
操作證原件,身份證原件,一寸白底彩照2 張+電子檔照片
身份證復印件2份,廣東省特種作操作證復審申請表2張
電工證復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