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東坑鎮那里有電工培訓學校電工培訓班-電工人員安全用電的管理方法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臨時用電安全監護制度
1、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及狹窄、潮濕地帶必須做好防護、安排專人監護。
2、監護人應具備電工資格,時刻注意工作人員的活動范圍,與用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發現違章立即制止。
3、監護人在執行安全監護工作時,應根據被監護人工作情況準備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輔助工具。
(二)電力設施材料的使用制度
1、對于施工現場的電力材料,安全防護用具,必須根據頒布的安全規程使用保管。
2、現場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照明工具,必須由電工保管及檢驗,使用完必須交回。
3、施工現場備用的低壓電器及保護裝置必須裝箱入庫,嚴禁到處存放,落塵受潮。
4、不準使用未經質量認證的各種電纜、開關及漏電保護裝置。使用上級推薦的電工產品時必須到指定的商家進貨。
5、電氣產品必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且須經過技術監督局認證的產品,將類型、規格、數量統計造冊,歸類備查。
6、電焊工焊接電纜線由焊工保管,雙線到位,不準備物體壓砸,使用時不準盤繞在金屬上,存放時必須避開油污及腐蝕性介質。
(三)電氣維修制度
1、電工維修必須停電作業,停電開關懸掛“電工作業,禁止合閘”警示牌,帶電作業必須經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及安全、技術部門三家批準后,安排專人監控方可執行。
2、不準維修不了解內部原理不清的設備及裝置,不準維修廠家禁修的安全保護裝置,不準私自進行超過維修范圍的作業,不準從事超越自身技能的電氣維修作業。
3、不準在本單位不能控制的線路上作業。
4、不準隨意變更維修方案使事故擴大。
5、施工現場的電動機、每月必須清掃、維修一次,變壓器、電焊機每半年維修保養一次,對一般的電氣開關每月檢修一次。
(四)電工及用電人員操作制度
1、配電遵守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供電原則,每臺二級配電箱控制設備不能超過5臺,開關箱只能控制一臺用電設備。
2、嚴禁以短開熔斷器的方式對線路進行停送電作業。嚴禁維修時約定送電。嚴禁以三相插頭代替負荷開關,嚴禁在熔斷器上掛負荷線。
3、嚴禁用漏電保護器代替控制開關控制用電設備。
4、嚴禁電器設備超負荷運轉,開關與用電設備容量要匹配。
5、3KW以上的用電設備嚴禁用刀閘啟動。30KW以上的用電設備采取總配電室直接供電。
6、嚴禁直接使用刀閘啟動(停止)4千瓦以上的電動設備。
7、嚴禁直接在刀閘上火熔斷器上掛接負荷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