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廣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國家安監總局第30號令》第三十九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
第二十一、二十二條規定
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換證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
培訓詳情
低壓電工考證班培訓內容:
電路基礎知識、電工安全作業知識;
對一千伏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實驗的作業。
復審班培訓內容:
事故案例及最新法規。
開班時間:
周末班
白班
晚班
均可選擇!
上課時間自由靈活
工作考證兩不誤!
課程實用性強
課程體系與企業招聘要求相符、貼合實際操作,系統、專業、成熟。
實戰培訓
教學設備齊全,全程實戰教學,言傳身教、清晰易懂。
服務體系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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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所需資料
1、白底電子檔相片;
2、身份證復印件2份,貼表格欄處,一定要用原件復印;
3、初中以上的畢業證書復印件2份(無畢業證可用本人戶口本那一頁,但戶口本上面必須要有初中以上學歷注明)必須是原件復印;
4、學歷證書證明材料表2份;
5、《廣東省特種作業操作證核發申請表》2份,年齡18-59歲;
6、必須用黑色筆填寫或是電腦打印,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