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
一、培訓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國務院已取消能源局“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審批考核發證權,將由應急部門監管、考核、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全國通用,含電力系統進網作業。
二、培訓基本條件:
1 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 體格健康,無妨礙從事高壓電工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培訓報名:
現場報名請準備以下報名資料:
1)一寸白底彩照(電子照);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3)初中或以上學歷證復印:2份
四、培訓學時規定:
1)安全技術知識為82學時;
2)實際操作技能為72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