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
一、培訓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30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97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9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二、培訓基本條件:
1 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 體格健康,無妨礙從事高壓電工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報名資料:
1)一寸白底彩照(電子版照片,規格15KB-30KB);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3)初中或以上學歷證復印:2份
四、培訓學時規定:
1)安全技術知識為82學時(理論10天),面授或線上培訓;
理論培訓完成,申請參加理論考試,合格后參加實操培訓
2)實際操作技能為72學時(實操9天),面授培訓;
實操培訓完成,申請參加實操考試,合格后10工作日領證